原创作者|振和律师创始人.宋振江
关注到北方某市禁止商户店招使用红黑蓝三种颜色这种离奇的事,舆论一边倒地批评谴责,至今尚未“消停”,按理说这事的对错明摆着,如果始作俑者的地方权力部门能站出来给商户们表个态认个错道个歉,这事很快就翻篇了,可人家官方高低不愿屈尊低头,“权力任性”之后再度落下“傲慢”的口实。
庆幸舆论的及时介入,相信官方最终会有态度,振江要说的是,与舆论的沸沸扬扬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这“禁色令”的直接受害者在对待其权益受损这事上似乎都很冷静,他们是当地为数不少的商户群体,被硬性要求改变更换原有店招门头还花了钱,心里必有怨气,但这个时候他们集体中并没有谁针对官方提起行政诉讼,而是有效引来了舆论的关注,把这个问题变成广泛的社会焦点问题。有人问我,出现这样的事商户干嘛不去行政诉讼呢?作为从业二十年的诉讼律师,我倒是非常理解赞同商户此时的普遍心态,发起行政诉讼不难,但商户考虑的是维持生计要紧,面对面与官方对簿公堂免不了有赢了官司会不会招来其他麻烦的担心,敢怒不敢言也不敢诉恰恰是善良百姓的常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古民不与官斗的传统思维让他们选择了隐忍,再说有媒体为他们撑腰发声,这种助力在初见成效的情况下还没有起诉的必要,毕竟维权也有成本。
在我看来,在这起“禁色事件”中,商户与官方之间完全存在良好沟通的必要和可能,一时糊涂的长官意志有可能在汹涌的民意面前有所改变,如果沟通再三还是未能解决争议,再提行政诉讼才不失为理性的做法,目前的行政诉讼无论是制度还是实践都已相当成熟,即使有商户站出来起诉,官方也必然应诉,暂且不论法院判决如何,这种“有事先协商、说不通法庭见”的维权意识不正体现了法治社会所倡导的理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