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随笔】体面来自于适度的拒绝

日期: 2022/4/25 11:57:23

原创作者|宋振江.振和律师创始人

有时候我们诉讼律师会遇到这样的当事人,在请律师的时候会豪气冲天,慷慨许诺,诸如“宋律师,只要追到钱,要回的钱我们一人一半(甚至更多)”,或者“只要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我会加倍付你律师费”,通常这时我会很客气地拒绝他的慷慨,坦诚告诉他,打官司不必意气用事,请律师也不需山盟海誓,律师收费自有规矩,我们并不需要你付这么多。

振江认为,当事人有这种想法往往是他对案件预期不看好或当时情势紧急,希望激励律师使出浑身解数为其一搏,但问题是,律师收费虽趋市场化,除特殊几种情形外收费多少取决于双方意愿,但特殊行业的自律性促使从业者在合理区间内商谈费用,即使这确实是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想法,当未来案件的结果出现令其“意外”的惊喜时,你未必确保他的想法不会有变。

试想,假如他委托代理的案件标的达百千万,假如你确实帮他追回了这些钱,他到时候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承诺呢?如果他毁约不付,代理律师该如何应对?如此,还不如一开始就拒绝他的承诺,给自己也给他留个体面,岂不更好。